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文理学院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年生均培养成本,结合我市中外合作办学现行学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学费标准
序号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 计费单位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重庆文理学院与俄罗斯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 元/生·年 | 25000 | 项目学生到外方学习期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学费标准缴纳,不再缴纳国内学费。项目学生未达到赴外方学习的要求,如继续按照拟定教学计划开展项目课程的,按项目标准收取学费;如按普通本专科培养,则按普通本专科标准收取学费。 |
2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工艺大学(斯坦金)合作举办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国际学院,招收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软件技术专业 | 元/生·年 | 17000 |
二、重庆文理学院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机构和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三、重庆文理学院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四、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学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