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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轨道交通“P+R”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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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发改收费函〔202056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重庆轨道交通P+R”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渝轨道文﹝202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轨道交通P+R”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仍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轨道交通“P+R”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7153号)有关规定,试行至20211112日止。

二、你司应加快进度完成P+R”停车场计费设备改造,对换乘停放车辆和非换乘停放车辆进行区分,切实执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在试行到期前将收入、成本、换乘与非换乘数量等情况报我委,我委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轨道交通“P+R”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正式标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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