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酉阳桃花源景区轨道观光车票价的复函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桃花源景区轨道观光车票价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2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鉴于酉阳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轨道观光车兼具旅游观光和交通接驳功能,其主要功能属性尚不明晰,票价暂由桃花源景区运营企业自主制定。待工程结算并经我委对轨道观光车试运行期间客流情况和功能属性进行评估分析后,再行确定轨道观光车票价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
二、你委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桃花源景区运营企业,进一步优化景区游客参观路径,提供多种交通接驳工具,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避免因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外移出现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乘坐轨道观光车的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