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新住院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2-11-05
字体: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我院新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报告》(儿院[2002]44号)收悉。为了给患者 提供一个较静怡、舒适的治疗和休养环境,你院投资新建了住院大楼。根据你院报告及测算成本, 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新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1.单人间(带卫生间)的床位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我们备案。

2.双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价格最高不得超过55.00元,具体价格由你院制定,报我们备案。

3.六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价格20.00元。

4.临时陪住床收费标准每床日10.00元。 以上规定于2002101日起试行半年,期满后由你院重新申报正式价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