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黄金堡 .景馨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2-11-21
字体:

重庆景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金堡.景馨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黄金堡. 馨苑高层住宅区除具备普通高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一级标准的条件外,住宅还具备:入口大 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层高9米,采用欧式罗马柱廊和酒店大堂的装修风格,配以叠泉流水、雕塑、 铁花。

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绿化面积5670平方米,绿化率达47%。中庭花园配有旱地喷泉、鱼 池喷泉,花园内种有四季花卉植物、热带棕榈、菲律宾铁树、黄桷树、茶花等植物;

二、配套设施 方面:设有小区业主会所,配置有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阅览室、琴房、多功能厅、 洗衣服务部、小区活动超市、游泳池、露天茶座及小区中庭花园环行跑道和休闲广场;

三、智能化 方面:设有小区红外线防盗系统、电视摄像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智能煤气表。

根据你司申报 的环境设施条件,黄金堡.景馨苑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二)小区办公用房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 小区经营用房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 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 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 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 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 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 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