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碚青公路北碚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北碚区物价局、北碚区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 关于碚青公路有关事宜的请示》(碚交局[2002]131号)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渝环线北碚至青木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北碚城区五路口,止于沙坪坝区青木关,线路 全长23.97公里, 其中北碚区境内14.57公里,沙坪坝区境内9.4公里。由于今年7月初重庆主城 八区实施了路桥收费改革,碚青公路沙坪坝段已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因此市政府决定该公路沙区 段不再单独收费,同时在北碚区与沙坪坝区交界处设置千子门收费站。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 结合当地实际,决定相应调整制定北碚至千子门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如下:
二、收费标准: 区间 标准 车型 北碚至千子门段收费标准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8元/车次 1-3吨(含)货车11-30座(含)客车 10元/车次 3-5吨(含)货车31-50座(含)客车 14元/车次 5吨以上货车51座以上客车 3元/吨次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 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2]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收费站,并对过往车辆实行双 向式收费。对部分只经过一个主线收费站中途上、下道的车辆按上述标准折半计收通行费。对在该 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北碚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收费期满后,我们再根据实 际投资额,车流量,收支等审计资料核定正式收费年限并报市政府审批。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数量、收费主体、收费范围仍按原市物价局、市交委渝价[2001]792号文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单位应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票据,照章 纳税,并接受物价、交通部门检查。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