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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巫山小三峡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0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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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小三峡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山价字[2002]45号)收悉。

巫山小三峡从1982年开发建设以来,先后于1992年被国家旅游局、文化部等六部委评为 国旅游胜地四十佳1998年被重庆市旅游局评为重庆市十佳景区榜首2000年被国家旅游 局评为全国首批AAAA级景区1997年以来,加大了与景区开发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投入和环 保投入,已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了小三峡景区235平方公里的动植物物种等自然资源普查,投资3300 万元修建了景区连接公路23公里,修复了古栈道,清除了景区沿线的污染企业,搬迁安置景区居民 200户、650人,逐步完成了景区沿线的地灾治理工程,修建了巴文化博物馆。

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竣工蓄水后,还将投入大量资金对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和资源保护。 1998年门票价格调整以来,巫山小三峡景区游客数量逐年上升,景区接待能力受限,增加了资源保护的难度。

为了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宏观调控管理,促进巫山县作为支柱产业的旅游业的 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切实保护管理好小三峡景区旅游资源,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召开调整巫山小三峡风景区门票价格论证会论证和我局办公会议研究,以及考虑到你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县小三峡旅游票价调整的陈述意见》, 即:建议调价时间从明年71日开始;建议调价幅度为60%;具体调价方案将报市物价局、旅游 局备案,现将调整巫山小三峡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巫山小三峡风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取消淡、旺季门票价格,在现行旺季往返门 票价格每人每票100元的基础上,由你县根据旅游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50%,包括往返票 价和含保险费,不得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将具体实施的门票价格报我局备案。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此次调整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 儿童免票;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5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三、此次门票价格调整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景区内的景点设施建设改造、旅游资源以及环境资 源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四、请你局督促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巫山管理局努力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并按 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售票处明显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小三峡风景区门票价格 的明码标价工作。

五、我局原《关于游览小三峡票价的批复》(渝价[1998]49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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