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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沙坪坝区联芳花园(六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日期: 200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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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联芳花园(六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成本资料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进行审查,联芳花园(六期)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7746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9222.39平方米),其销售价格同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销售基准价格:多层住宅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91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43元), 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平层上下浮动不超过10%;错层上下浮动不超 15%;跃层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梯间、外墙、冒厅、公厕、值班室等公共部位。

三、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住户直接与水电经营单位结算的一户一表安装收费;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人交纳的税费。 上述代收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凭收费单位开具的收费单据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房屋销售价格和代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办理监制手续,接受物 价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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