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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卫生局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开展的腹水浓缩回输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03-01-28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开展腹水浓缩回输治疗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医二院[2002]86号)收悉。

为了适应临床发展的需要,你院购置新设备,引进先进技术,开展了腹水直接回输治疗新项目,根据测算成本,同时参照外地收费标准和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对腹水浓缩回输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腹水浓缩回输治疗每次400(含超滤,不得再加收材料费)

二、新定价格于20021220起试行半年,试行期满后重新申报制定正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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