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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经济开发区春风绿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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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庆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春风绿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你公司受重庆博纳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春风绿苑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你司申报:春风绿苑住宅区具备有,

一、环境绿化方面,绿化面积,绿化率达52.28%,修建有春访江南、春竹花溪、桃红两岸、花香入墨、华府轻歌、沏茗听雨、雨打芭蕉、国色天姿八大主题景观;种植有古树、桃树、李树、柑 桔树、桂花树、黄桷树、茶花树、广玉兰等各种花草植物;

二、配套设施方面,有小区业主会所,会所内配有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图书室、健身活动室、咖啡酒廊、网吧等,有幼儿园、儿童乐园、 户外健身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运动广场等;

三、智能化方面,可视楼宇对讲系统、消防报警、电子巡更、红外线防盗等。

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春风绿苑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 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宅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小高层:1.00/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2、高层:1.35/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 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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