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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北区银泰新苑高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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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银泰新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银泰新苑高层住宅区除具备 普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有3000平方米的休闲绿化广场,小区绿地率31%, 有叠式喷泉、小桥流水、廊桥观鱼、流水瀑布、造景假山;进户大厅四周墙上有浮雕、艺术画;小区内种植有 塔柏、南洋杉、罗汉松、桂花、枫香、银杏、碧桃、金山葵、蒲葵、棕榈、楠竹、凤尾竹等各种花草植物;二、 配套设施方面,室外有为老年人健身、跳操的小广场,儿童游戏场地,晨跑跑道;室内有休闲茶吧、社区超市、 健身房、桌球室、乒乓球室、图书阅览室等;三、智能化方面,小区设有自动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户内煤气自动报警系统、户内红外线防盗监控系统、户内紧急报警装置、门磁及窗磁报警系统、电子摄像监控 系统、停车场自动化管理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实现全天24小时监控等。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 银泰新苑高层住宅区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 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 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 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 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 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 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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