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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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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申报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办 [2002]12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 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贷款新建的1栋学生公寓(男生宿舍5栋)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 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4人间按第一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6人间按第二类学生公寓的 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3、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 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学校应向入住6人间学生每生每期免费提供20次洗澡票。 三、此收费标准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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