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申报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办 [2002]12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
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贷款新建的1栋学生公寓(男生宿舍5栋)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
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4人间按第一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6人间按第二类学生公寓的
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3、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
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学校应向入住6人间学生每生每期免费提供20次洗澡票。
三、此收费标准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