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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山大厦、监管大楼、综合服务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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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山大厦、监管大楼、综合服务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 重庆金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金山大厦、监管大楼、综合服务楼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你司申报: 金山大厦有自备发电机、中央空调、国产优质电梯2台以上,中央监控消防系统;有物业管理用房 和社区活动用房,每层楼均有公用卫生间,卫生间设盥洗盆;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面敷设花岗 石或高级地面砖,且置放有绿色植物。金山大厦写字楼因只有6层楼,不需二次供水设施,物业管理服 务按普通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二级收费标准缺二次供水设施,超出二级收费标准的有闭路电视监控系 统,电梯共有4台。 综合服务楼有自备发电机、二次供水设施、国产优质电梯2台、消防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物业管 理用房和社区活动场所,每层楼均有公用卫生间,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面敷设地面砖,且置放 有绿色植物或仿真植物。达到上述条件后,综合服务楼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普通写字楼物业管理 服务三级收费标准。超出三级收费标准的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消防系统。 监管大楼有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活动场所,每层楼均有公用卫生间,门厅、过道等公共地段楼地 面敷设地面砖,且置放有绿色植物或仿真植物。监管大楼写字楼因只有4层楼,不需二次供水等设施, 物业管理服务按普通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三级收费标准缺二次供水设施、自备发电机、电梯,超出三 级收费标准的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消防系统、中央空调。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金山大厦写字楼:6.00元/平方米.月; 2、综合服务楼写字楼:4.50元/平方米.月; 3、监管大楼写字楼:4.50元/平方米.月; 以上收费不含中央空调所耗水、电费。 (二)行政机关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 相应下浮收费。 (四)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 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 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四、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 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 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五、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 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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