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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皇冠东和花园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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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东和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皇冠东和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皇冠东和花园高层住宅 除具备普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有30000多平方米的绿化面积,有银杏、铁 树、棕树、桂花、樱花、腊梅、黄桷树、榕树、万年青等多种花草植物;以草坪为主,林木相衬,有小溪、小 桥、扁舟、水车、情人岛、秋千椅、三味书室、雕塑、休闲椅等;二、配套设施方面,有超市、银行、社区医 疗中心、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足球场、儿童滑梯、健身中心(配有健身器械房、跳操房、桌球、乒乓球 室、棋牌室等),东和花园酒店、皇冠实验中学;三、智能化方面,设有监控系统、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单元 电子门磁系统、户内红外线报警装置、车库智能刷卡收费系统等。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皇冠东和花 园高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0.80元/平方米.月,电梯费0.3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门面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 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 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 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 服务。物业管理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用户的监督。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 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 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 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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