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行为,搞好全市注册会计师全市统一考试工作,报市政府批准,
我局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3]177号),核定了我市注册
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将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手册工本费等收费转为经营
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7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3]177号)中,考试手册工
本费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第二条、第五条的有关收费规定
同时废止。
二、我市各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
据领购变更手续。
三、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