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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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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函》(渝财会[2003]1002号)收悉。为了 规范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行为,搞好全市注册会计师全市统一考试工作,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527号)的规定,现就 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 每科50元(含上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元)。 二、考试手册工本费每份2元,由考生自愿购买。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四、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80元。 五、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考生自愿购买。 六、各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 七、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不得再向考试加收其他任 何考试费用,自觉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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