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函》(渝财会[2003]1002号)收悉。为了
规范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行为,搞好全市注册会计师全市统一考试工作,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527号)的规定,现就
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
每科50元(含上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元)。
二、考试手册工本费每份2元,由考生自愿购买。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四、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80元。
五、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考生自愿购买。
六、各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
七、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不得再向考试加收其他任
何考试费用,自觉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