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交一卡通
系统实施方案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渝价〔2003〕476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共同审定重庆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实施方案的函》(渝交委运[2003]35号)收悉。
为改善我市公共交通运营环境,提高重庆公交服务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交委上报的《重庆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制定重庆市公交IC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交IC卡发行种类
普通卡、成人及学生优惠卡、免费卡。
二、收费标准
(一)普通卡第一次购卡时应交25元服务补偿金,每月从中扣除1元,扣完为止。IC卡片使用不足25个月,退卡可退余额(人为损坏除外)。
(二)成人及学生优惠卡(含电子钱包)按普通卡规定办理,不含电子钱包的第一次购卡时应交押金25元,由购卡人自愿选择购买。
(三)免费卡(含电子钱包)按普通卡规定办理,不含电子钱包的第一次购卡时应交押金25元,由购卡人自愿选择购买。
(四)成人优惠卡每月收费40元,学生优惠卡每月收费20元。
(五)购卡人退卡时应交纳卡片折旧费5元。
三、计费办法
(一)优惠卡每月乘车限90次。
(二)实施IC卡后,原纸质月票停止使用。四、实行公交IC卡后,有关公交IC卡的使用范围、发行区域、管理办法由你委根据市政府第13 次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