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培训中心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交院[2003]197号)收悉。今年你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已经市物价局、市教委
审批收费标准的培训中心学生入住人数由每套房间住4人调整为6人。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
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 5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院培训中心6人间,符合渝价[2002] 513号文件中第二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二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2、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 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