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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中天.香悦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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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天.香悦华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中天.香悦华府小区具备有:一、环境绿 化方面,绿地率36.1%,绿地景观为南北主轴,与道路绿化、庭院绿地、宅间绿化相连,利用喷泉、小品、水体、柱廊、雕塑等中西 式造景手法来组景,各组团形成风格各异的园林社区,树种花卉选择与组团命名配合,创造“一组、一景、一意”的风格;二、配套 设施方面,配有商务、购物(超市)、休闲娱乐,医务中心、游泳池、幼儿园等,小区会所设置有健身房、乒乓球室、棋牌室、茶吧、 书吧、水吧,游戏室、图书室;三、智能化方面,设有周界红外线安防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智能卡门禁系统、 家庭防盗探测器、煤气探测器、门磁、紧急按钮等。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中天.香悦华府小区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 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电梯费0.30元/平方米.月. 2、多层住宅:1.0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 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购房时,原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 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 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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