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验收学生公寓及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渝正院发 [2003]35号)收悉。根据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自筹经费收购的2栋学生公寓(男女生公寓)的4人间和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3号
文件中第三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女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800元。
2、男生公寓六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700元;四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600元。
3、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
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普通学生宿舍设在红砖楼,普通学生宿舍的床位比例不得少于20%,以保证不同经济条件
学生的需求和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普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500元。
五、本批复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