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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开展的全身伽玛刀治疗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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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全身伽玛刀收费标准》([2003]院所务字第274号)收悉。为了使肿瘤患者达 到更安全更有效的治疗效果,减轻患者在治疗中的痛苦,避免或减少正常组织的损伤,根据临床医 学技术发展需要,你院投资引进了OUR—XGD旋转式全身伽玛刀治疗系统。现正安装调试,即将投 入临床应用。根据你院申请和测算成本,同时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经研究,决 定对你院新开展的全身伽玛刀治疗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伽玛刀(全身)治疗 每次 14000元; 二、若需继续治疗,每增加一次放射治疗收取 1500元; 三、特定计算机计划和螺旋CT定位收费仍按渝价[2003]212号文规定执行。 以上新定收费标准于200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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