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新大楼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4-01-09
字体:
重庆市沙坪坝区物价局: 你局转来沙坪坝妇幼保健院关于制定新建大楼病房床位费的申请收悉。为了适应妇幼预防保 健的临床需要,你院投资修建了新大楼,改善了原住院条件,增添了设施设备,给住院病人提供了 一个较舒适的休养环境。根据请示,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对你区妇幼保健院新大楼病房床 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的床位收费标准,由你区妇幼保健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上墙公示和报我局备案。 二、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8元 三、四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四、陪伴床 每床日 10元 五、新生儿抚触每次5元。 以上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起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