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黔江中心医院开展数字化摄影(CR)检查收费标准的请示》(黔江物价文[2003]
110号)和《关于黔江中心医院电动开颅手术和重症监护收费标准的请示》(黔江物价文[2003]
109号)收悉。为了适应临床医学发展需求,你院投资购置新设备,开展新医疗项目,根据你局申
请和我市实际,同时参考周边地区收费水平,经研究,决定对你区中心医院开展的数字化摄影等项
目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数字化(计算机X线)摄影(CR) 曝光一次 35元(胶片按实收取)
二、关于手术中使用电动开颅钻,每例手术同意暂按150元收取。重症监护收费的问题,由于
涉及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因此,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