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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中山医院开展的心电监测电话传输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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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山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院外心脏病远程监护网络”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渝中山[2003]56号) 收悉。随着临床医学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及时准确地发现院外重症心脏病患者,以便及时抢救。你 院投资购置“院外心脏病远程监护网络”系统,根据你院请示和测算成本,同时参考外地收费水 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你院开展的心电监测电话传输每人每天80元,每增加一天加收 60元。新定收费标准于2003年11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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