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你校《关于美视电影学院专科及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大校[2003]38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到学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
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美视电影学院艺术类专
业专科及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专科及研究生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5000元。你校应根据本复函所规
定的收费标准提出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二、学校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等相关政策,按渝价[2000]5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收取的学
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收
据。
四、本批函从200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