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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豪华家庭病房床位收费问题的复函
日期:
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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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开设豪华家庭式母婴同室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四院[2003]67号)收 悉。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产妇需要,你院妇产科开设了豪华家庭型病房。根据你院请示,经研究, 决定豪华家庭病房床位的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并公示,同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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