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开设的高档病房床位收费问题的复函

日期: 2004-02-17
字体: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高级病区特殊服务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妇幼院行[2003]89号)收 悉。为了适应临床发展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你院投资对住院部大楼二楼产科病房进行了全面 改造和装修,添置和完善了设施设备,营造了一个舒适、温馨的产后休养环境,根据你院请示和我 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住院大楼二楼产科病区高档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医院实 际自行制定并公示,同时报我局备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