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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北部新区枫林秀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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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锦绣山庄网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枫林秀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欧瑞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委托对枫林秀水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枫林秀水住宅小区由联排别墅、花园洋 房和小高层住宅组成。小区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绿地率42%,绿地面积27992平方 米,有寻花台、芳草地、绿野仙踪、沫风小径、水景长廊、枫林大道、香草地、花彩云烟等景观; 种植有迎春、美人蕉、红花六月雪、睡莲、荷花、海棠、腊梅、红梅、桂花、银杏、红枫、枫香等 花木树种。二:配套设施方面,小区配置有1689平方米会所,内设健身房、体操房、休闲餐厅、 乒乓球室、台球室,室外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游乐场等设施。三、智能化方面:有 周界红外线系统、电梯内防盗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彩屏可视对讲系统、户内报警装置、瓦斯报警 装置、车库智能化管理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枫林秀水住宅小区符合提供优质服务 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花园洋房、小高层住宅前期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 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小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 收取。 月票票价(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六)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价格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 律、法规及价格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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