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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大型客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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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调整市公交驾校大型客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渝交委运[2003]52 号)收悉。近两年来,你委所属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由于各种费用逐年 上升,成本不断增加,原有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正常教学所需。为了继续办好学校,确保客车驾驶 员培训高标准、高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及你委来函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该校大型客车驾驶员培 训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每生每期8500元调整为每生每期9350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请从 2004年5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 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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