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商请调整市公交驾校大型客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渝交委运[2003]52
号)收悉。近两年来,你委所属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由于各种费用逐年
上升,成本不断增加,原有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正常教学所需。为了继续办好学校,确保客车驾驶
员培训高标准、高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及你委来函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该校大型客车驾驶员培
训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每生每期8500元调整为每生每期9350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请从
2004年5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
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