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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翠湖柳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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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翠湖柳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聚信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顺庆置业公司委托对翠湖柳岸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翠湖柳 岸住宅小区为综合住宅小区,容积率为1.8。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绿化率达60%,采用多景 点、多树种、多层次和以水为灵的园林绿化手法,有转角广场、风姿广场、健身场、观湖场、自由 港湾、珍珠跌水、姜公钓鱼、风月鱼光、溢彩飘香、九天飞瀑、等景点。二、配套设施方面,小区 内设有会所,配置有健身房、茶楼、乒乓球室、棋牌室、台球室、酒吧等,室外有游泳池、羽毛球 场和湖滨公园等。三、智能化方面,有周界红外线系统、楼宇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 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和停车场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翠湖柳岸住宅区符合提供优质 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无电梯住宅:0.80元/平方米、月。 2、电梯住宅:1.0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3、连排别墅、花园洋房:1.2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住宅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 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 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 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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