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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佳瑞园、佳锦园、佳庆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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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佳瑞园、佳锦园、佳庆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分别受重庆
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支队、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区技监局等部门委托对佳瑞园、佳锦园、佳庆园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
    佳瑞园、佳锦园高层住宅有自备发电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有国产优质电梯,中央监控消
防设备和电子对讲防盗系统;有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活动用房,有老年人和儿童活动的场所和休闲
设施,并在老年人和儿童活动的场所种植或置放有绿色植物。达到上述条件后,佳瑞园、佳锦园高
层住宅物业服务符合普通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收费标准。
    佳庆园高层住宅有双回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国产电梯,消防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物业管
理用房和社区活动场所,并在社区活动场所设置有供老年人和儿童休闲的设施。佳庆园高层住宅物
业服务按普通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三级收费标准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超出三级收费标准的有电
子对讲防盗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高层住宅:按业主与物管公司双方协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写字楼:按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标准。
    (二)幼儿园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
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收取。
    月票票价(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六)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管公司与业主
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
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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