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白鹤发电厂狮子滩水力发电总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日期: 2004-03-30
字体:

重庆市电力公司、白鹤发电厂、狮子滩水力发电总厂:
    经国家发改委审定,重庆市白鹤发电厂、狮子滩水力发电总厂含税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
0.26元和0.188元,请厂、网双方按照上述价格从2003年1月1日起进行清算。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重庆市电力厂网分离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03]2073号)
(见本刊上期部委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