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G319线8小时重庆公路彭水至酉阳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渝
高投发[2003]260号文)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费公路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府
发[2001]7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国道319线8小时重庆公路起于涪陵,经武隆、彭水、黔江、酉阳,止于秀山,全长387公
里,其中涪陵段28公里,武隆段84公里,彭水段74公里,黔江段84公里,酉阳段88公里,秀山段
29公里,经重庆市计委批准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按照二级公路标准新建和改建,项目概算总投
资21.8263亿元。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以及当前国道319“8小时重庆”公路的
现状,同意8小时重庆彭水至酉阳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区间 杨柳站 黔江站 沿溪沟站 小坝站 钟南站
标准
车型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2元/车次 2元/车次 2元/车次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10元/车次 10元/车次 10元/车次 10元/车次 10元/车次
11-30座(含)客车;1-3吨货车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31座以上客车;3-5吨(含)以上货车 20元/车次 20元/车次 20元/车次 20元/车次 20元/车次
5吨(含)以上货车 5元/吨次 5元/吨次 5元/吨次 5元/吨次 5元/吨次
注:1、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
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准载吨位计算,3吨以上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2、对改型(装)、降低载质量(降吨位)的车辆,其计量吨位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
定执行。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8小时重庆“国道319线涪陵至秀山段设置和拆除部分主线收费
站点和支线卡的批复》(渝府[2003]271号)的规定,同意在彭水县长滩乡境内国道319线新旧线
重合点设置杨柳站;在黔江区原国道319线册山站河对面新旧线重合点设置黔江站,拆除原南家坪
站,在黔江至酉阳段新旧线重合点设置沿溪沟站;在酉阳县保留原小坝站,撤除原城南站,在钟南
乡境内设置钟南站。实行双向过站式收费。对该线路沿线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实行月票制度,
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你司确定。
四、收费主体: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车、外交
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缴纳车辆通行费。
六、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
七、你司在收费前应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主动
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收费期限从2004年2月1日起至2006年1月31日止,试收费结束后,请你司按照试收费情
况及工程决算资料,上报正式收费标准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