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渝九电发[2004]5号)收
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精神及2004年重庆市发
电用煤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厂电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电量价格:基础电量仍维持2000年原国家计委核批重庆电网销售电价所对应的上网
电量9.05亿千瓦时不变,基础上网电价由现行每千瓦时0.315元调整为0.322元(含税)。
二、超发电量价格:2004年度发电量超过基础电量部分,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62元(含
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