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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光华.巴蜀俊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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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光华.巴蜀俊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光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委托对光华. 巴蜀俊秀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光华.巴蜀俊秀高层住宅除具 备普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空中花园约2200平方米,有雕塑与 景观,有桂花、红枫、棕竹、楠竹、紫薇、石榴、山茶、天竺桂、棕榈、酒瓶椰子、国王椰子、福 禄桐、发财树、橡皮树、金叶女贞等花草树木。二、配套设施方面,入口处各设有100多平方米的 酒店式大堂,配有信报箱、沙发、茶几等,空中花园设置有会所、书吧、茶吧、棋牌室等,有游泳 池、健身设施、休闲景观。三、智能化方面,配置有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紧急处理 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光华. 巴蜀俊秀高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 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 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 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 务收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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