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佳庆园、佳锦园、佳瑞园停车
场进出口分别为1个、2个、2个;三个停车场均具备有完善的通气设施、照明设施、标志设施;设
有消防栓、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报警系统;有专门的管理用房,有专业管理人员和
管理规章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佳庆园、佳锦园、佳瑞园三处停车场均属住宅小区内停车场,不
对外经营,停车位产权属业主,物管公司对停车场的上述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清扫保洁、车场
管理服务,对停车位收取物业服务费。经我局审核,同意按如下标准执行:
佳庆园停车场物业服务费:50元/车位、月;
佳锦园、佳瑞园停车场物业服务费:65元/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