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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南岸区隆鑫.骏逸天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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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隆鑫.骏逸天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隆鑫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委托对隆鑫.骏逸天下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隆鑫.骏逸天下高层住宅除具备普 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绿化率达40%以上,中庭园林景观面 积有2.5万平方米,有水池、广场、花池、踏步、建筑小品等。二、配套设施方面,小区设有幼儿 园、超市、诊所、药店、美容美发、游泳池、棋牌室、餐厅、茶楼及业主会所等。三、智能化方 面,有智能化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可视对讲防盗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设施。根据你司申报的环 境设施条件,隆鑫.骏逸天下高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按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双方签订的《骏逸天下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执行。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 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四)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 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 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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