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高新区天骄.美茵河谷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6-24
字体:
重庆天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骄.美茵河谷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中城联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天骄.美茵河谷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天骄.美茵河谷多层住 宅具备有,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有占地近60亩的经营性湖滨公园(湖中建有中心岛式游泳池、 露天吧台、观景廊桥等),湖畔木栈道和小艇码头、高地鲜花音乐广场、浪漫花街、银杏林、香樟 广场等。二、配套设施方面,小区有占地400亩经营性欧式绿地运动休闲公园(设有美茵俱乐部、 欧式小宾馆、咖啡屋、餐厅、网球场、篮球场、三洞高尔夫练习场、健身步道、儿童游戏场),有 幼儿园、小学、超市、洗衣店、美容美发厅等。三、智能化方面,有可视对讲防盗系统、应急报警 系统、煤气防漏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小区重点部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背景音乐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天骄.美茵河谷多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 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费:1.2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 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 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 理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