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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北区天奇.怡畅园物业服务单位更名后明确收费主体和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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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03年9月对重庆天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了整体兼并,成立了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 碚天奇分公司,由于分地属管理,天奇.怡畅园现由重庆天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为此,经研究:同意更名后的“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原“重庆天奇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对天奇.怡畅园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权利(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收费标准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 [2002]660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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