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南开中学校:
你校“关于南开中学女生单元式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南校 [2003]13号)收悉。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自筹经费新建的1栋学生宿舍(女生单元式公寓)的4人间和2人间符合渝价[2002]
512号文件中第一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1.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50元。
2.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入住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
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四、学生宿舍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