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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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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男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八中[2004]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 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 [20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改造后的男生宿舍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二类学生宿舍的基本条 件,同意按第二类学生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1.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50元。 2.学生宿舍水、电表必须入室,入住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 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宿舍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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