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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莱福仕进修学院国际高级管理人才进修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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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福仕进修学院: 你校《关于“国际高级管理人才” 进修班收费标准由试行转为正式的申请报告》(渝莱院 发 [2004]05号)收悉。为了让广大企事业主管提高管理水平,了解国际工商管理最新理论,掌握 现代管理技能和创新管理能力,市教委已同意你院开设国际高级管理人才进修班。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你校自行确定国际高级管理人才进修班学费 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同时抄送市教育委员会。本批复从2004年5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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