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仙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庭·蓝天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新形象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委托对龙庭·蓝天苑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龙庭·蓝天苑高层住宅有:自备
发电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国产优质电梯、中央监控消防设备和楼宇对讲系统,有物业管理用房
和社区活动用房,有老年人和儿童活动的场所和休闲设施,并在老年人和儿童活动的场所种植或置
放有绿色植物。达到上述申报条件,龙庭·蓝天苑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普通高层住宅物业管
理服务一级收费标准。经我们现场查验,该小区还有部分设施设备未达到申报条件。因此,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准价:
    1.高层住宅:0.60元/平方米、月;
    2.门面:1.20元/平方米、月(含烟感、喷淋)。
    该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政府指导价。
    有效时限: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正
式文件生效之日止。
    试行期间: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上述收费标准应下浮30%收取。下浮的30%由建设单
位承担。
    重新申报:该小区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重新申报物业服务
正式收费标准。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
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高层住宅电梯费收取方式:可实行月票和次票,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月票票价:
    1.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2.按人计算:按每人每月10元计收。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五)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外,不得自立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
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物管企业应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环境绿化和设备设施。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
码标价,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
长期公示。
    四、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收费项目和标准,该物业管理公司在第一次收费结束后的一月内应
抄报我局房地产价格处备查。
    五、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
法律、法规及物价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