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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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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请求核定华岩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大校发 [2004]101 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 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贷款新建的华岩校区3栋学生公寓(1、2、3号学生公寓)的4人间、6人间和8人间, 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 第二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3、8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800元。 4、入住学生公寓(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 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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