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转发你们,请按物价政策做
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价格监管工作。
附件:国家发改委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191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民用梯恩梯出厂价格的请示》(兵器财字[2004]616号)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考虑到今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梯恩梯生产原料甲苯、硝酸等价格大幅度提
高,致使民用梯恩梯生产成本有较大幅度增加,为保持梯恩梯生产的稳定发展,决定将民用梯恩梯
出厂中准价格由每吨5900元调整到7500元。
三、为增强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民用梯恩梯出厂价格浮动幅度范围由上下5%扩大为上
下10%。
以上价格,自2004年9月10起执行。
二00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