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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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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办理停车场收费许可证的请示》(渝体中心[2004]43号)收悉。根据《重 庆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721号)规定 和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现核定你中心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型车、三轮摩托车 (1)2小时内每次2元; (2)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12小时内不得超过6元; (3)超过1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12元。 二、大、中型车 (1)2小时内4元/次; (2)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12小时内不得超过10元; (3)超过1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 三、接此通知后,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明码标 价手续。 四、本通知于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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