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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巫山县小石峡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日期:
20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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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制定巫山县小石峡上网电价的报告》(山价字[2004]61号)收悉。为支持库区经 济的发展,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同意你县小石峡电站2×3200kw水电机组并入重庆电网运行。根据国家 现行电价政策,经对你局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其经营期上网电价为0.23元/kwh。该价格请 从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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