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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科协大厦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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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渝价[2004]733号

重庆科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科协大厦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一、科协大厦室内停车场设有三层,为钢混结构,停车位有208个,每个车位面积不低于长×宽=5×2.4米,车场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二、停车场设置有自动喷淋系统、温度测器和自动报警和防排烟系统等设施;三、设有应急照明系统,保障车场24小时停车安全;四、在各主要干道、车场出入口等设有旋转式自动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以确保车辆安全;五、车场设有北京天龙机电控制中心的车库智能化管理系统,配有安全标志和各种完善的停车标识标牌,并购买了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六、停车场有4台电梯,方便业主直达办公楼。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科协大厦室内停车场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科协大厦室内停车场按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并报我局备案。
    二、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物管公司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重庆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并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
    四、原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2]301号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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