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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合武公路全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日期: 200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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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渝价[2004]789号

合川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合武公路全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合川物价文[2004]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费公路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1]70号)文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合(川)武(胜)公路合川段全长45.7公里(含嘉陵江云门大桥),是合川市连接四川省武胜、岳池、广安等地的一条重要交通通道。该路经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分别以重计委能[1998]441号文和渝计委能[1999]887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以渝计委能[2000]767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原交通局分别以渝财预外[1997]85号文和渝财预外[1999]131号文批准收费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重庆三峡路桥等五个公司移交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管理的复函》及相关资料,该项目现由重庆城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1998年至2000年期间,合武公路的嘉陵江云门大桥和合阳至双龙湖段分别完工后,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员会分别以渝价[1998]458号文和渝价[2000]686号文批准进行试收费。目前,该路段已全线完工,项目总投资概算2.46亿元,其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根据国家有关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规定,同意全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车型

标准

站点

摩托车

(二、三轮)

1吨(含)以下货车,10座(含)以下客车

1吨至3吨(含)货车,11—30座(含)客车

3吨至5吨(含)货车,31-50座(含)客车

5吨以上货车、50座以上客车

云门大

桥收费站

2元/车次

7元/车次

15元/车次

20元/车次

4元/吨次

涞滩

收费站

2元/车次

7元/车次

12元/车次

18元/车次

4元/吨次

 

    注:1.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准载吨位计算。按吨次计费的车辆,其载重吨位尾数不足一吨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2.对改型(装)、降低载质量(降吨位)的车辆,其计量吨位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根据市人民政府渝府[2004]276号文件规定,同意该线路设置云门大桥和涞滩两个收费站,实行双向过站式收费。对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客车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你司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试收费结束后,请你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45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城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七、收费范围: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情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市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缴纳通行费。
    八、你司在收费前应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发票,照章纳税,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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