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称号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轨考试收费标准的复
05-1-6 渝价[2005]40号
市人事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我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称号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轨考试收费标准
的函》(渝人函[2004]459号)、《关于申请确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
函[2004]458号)收悉。根据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规定,明年拟在我市举行乡镇企业专业技术称号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轨考试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经研究,同意上述考试的报名考务费
为每人每科50元,其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应按国家发改委、财政
部发改价格[2004]2389号文件规定的上交标准另加收。
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本通知从2005
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2004]293号、渝价[2004]292号文件同时
废止。